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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与公証是指公証机构根据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証明財產所有人將個人所有的財產無償贈送給他人的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
辦理贈与合同公証的當事人應提交下列証明、材料:
一、贈与人、受贈人的身份証、戶口簿及其复印件;
二、受贈人為組織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証明、法定代表人資格証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和本人的身份証及其复印件;
三、贈与合同文本及其复印件;
四、被贈与財產的清單和所有權証明;
五、贈与人近親屬以及贈与物共同所有人同意將財產贈与他人的書面同意意見;
六、公証人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它有關証明材料。